一、招标文件编号:HFLJ-LQ-2018-005
二、招标人: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项目:采购重油罐设备两只;
3、交货及验收地点:肥西县严店指定位置;
4、罐体的技术质量要求:
(1)容积:30立方米、
(2)尺寸:罐体钢板厚度,要求不小于5毫米;
罐体直径D,要求2.5米< D <3米;
罐体长度L,要求5米< L < 7米;
(3)罐体保温:罐体外部整体配设保温层,外表面采用镀锌板
(4)罐体内部:配置导热油盘管,
另外为增加吊装强度,罐体内部至少配置加强梁两组
(5)辅助设施: 罐体底部配置支撑,加油口旁边配置爬梯、过滤网、温度计等相关 辅助设施
(6)质量要求:设备性能应能满足施工规范要求,质保不少于一年
5、交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
四、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1、具备重油罐生产或销售资质并具备履约能力、良好资本财务状况的国内、外供应商;
2、投标人企业类别为一般纳税人,能满足中标以后,可以按中标价一次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
3、近一年至少6个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五、报价文件相关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4月27日8:30-16:30,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代理商授权文件(若有)、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价,也可邮寄相关资料报价;
2、投标报价
(1)设备的投标报价为施工现场落地价,包括设备供应价、运杂费(含保险费)、指导安装及调试费、质保期间协助操作、使用期间指导等相关费用。
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
设备运输险和投标方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事故险由投标人承担并自行投保。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款中,不再单独报价。
(2)投标人因承包本合同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投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价额内。
(3)本采购项目由市场价格变化对合同总价的影响将不予考虑。
3、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1) 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递交2份投标书,其中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书格式自拟,但必须要包含该重油罐的投标报价、设备技术参数、配置清单、质保期限。
(2)投标书的正、副本均应以统一的A4规格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封面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
(3) 投标书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均应由投标书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字和盖章。
4、报价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环湖东路90号合肥路桥公司路面分公司(原合肥路桥公司设备管理站);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有关事宜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9时0分,地点为合肥市北京路11号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五楼接待室。
七、确定中标单位及签订合同
1、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采用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招标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五日内派授权代表到达招标人规定的地点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合肥市北京路11号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文件送达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环湖东路90号合肥路桥公司路面分公司(原合肥路桥公司设备管理站)
招标人联系人:张永焘0551-6533122713966753730
2、合肥路桥项目办:李陶
地址:合肥市北京路11号合肥路桥五楼项目办
电话、传真:0551-63483501
3、合肥路建集团纪委:陈光德电话:0551-63486926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参与过程中,遇排斥潜在投标人现象,请与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监察室联系。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